7月18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公司法》专题培训辅导。会议围绕《公司法》,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及提升职工思想道德素养学习等内容,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研讨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明主持学习研讨,公司全体党委委员重点发言,全体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聘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钟维老师,就《公司法》主要内容、修改背景、重点修改内容等进行讲解,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培训辅导。
会议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主要为进一步推进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坚持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必要有益的补充作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结合公司实际,就是要践行“13245”发展思路,坚持财务公司政治性、人民性,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紧跟国家战略导向,深入推进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建立高效的决策与制约机制以及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功能定位,服务主责主业,坚持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担实“五个中心”全球司库执行主体责任,坚持风控为本、合规为先,切实防控好风险,深入落实“合规创造价值 风控行稳致远”合规文化。
会议指出,新《公司法》已于 2024 年 7 月 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1993年《公司法》出台以来的第六次修改,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新《公司法》涉及国家出资公司的认定、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党委会前置的治理机制等内容,与国资国企管理息息相关。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新公司法的出台,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加宽松和便捷的法律环境。新《公司法》的修订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简单增删,更是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部署。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及国务院国资委、集团(股份)公司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作要求,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全面强化广大干部职工法律合规意识,坚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学用结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建设,护航保障新征程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