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赋能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建设,贯彻集团票据管理要求,落实公司“13245”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票据中心”建设,提升票据业务综合服务能力,6月15日上午,公司组织开展商业汇票信息披露专题培训。
本次专题培训详尽介绍了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和风险控制,同时对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操作流程进行具体展示。202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简称“4号令”)要求商业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对票据主要要素进行披露,并要求商业汇票承兑人对承兑人信用信息进行披露。与此同时,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了《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对各种商业汇票承兑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履行细则给予了详细的指引,并且规定将暂停对未履行披露义务主体提供承兑和贴现服务。
基于票据信息披露规则,各票据承兑人需依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在参与票据业务过程中可以有效利用上海票交所信息披露平台对票据信息及承兑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进行尽职调查,对于未经承兑人披露的商业汇票应当谨慎对待,从而有效降低票据业务风险。票据信息披露制度使得社会公众可以在官方渠道对商业汇票的要素信息及承兑人的主体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从根源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打击票据中介倒卖票据的市场乱象和不法分子“冒开假票”的混乱现象,极大程度上提升票据信息质量,大大提高票据流通性和融资便利性。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防范票据业务风险,及时披露承兑票据信息,积极协助成员企业解决票据相关问题。日前,集团内某一成员企业被冻结票据业务,公司获取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进行多方调查,确定未披露票据均为开通票据账户主动管理功能前被冒名开立的虚假票据。明确原委后,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磊立即带队赴上海票交所沟通交流,成功协助成员企业解决票据业务冻结问题。
后续,公司将在票据中心建设过程中提供配套风险防范工具。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上线后,将为成员企业开发黑名单提示功能,在成员企业收取上海票交所披露的票据逾期企业开出的票据前,发送提示预警,对票据业务风险见之于未萌、化之于未发,坚决防范票据业务风险引发的财务风险、金融风险,为集团票据业务平稳运行保驾护航。